对众多有着对欧出口业务的中国车企而言,见到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提交价格承诺申请的指导文件》,的确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曾经最高35.3%的反补贴关税终于有了替代方案。然而,细读文件条款,现实的复杂性又逐渐浮现:企业需承诺最低进口价格(MIP)和年度出口量上限,以换取免征反补贴税资格。这意味着每款车型都要单独定价,各家企业还要申报出口“天花板”,更要接受欧盟对销售渠道、成本利润的穿透式审查。欧方一纸文件,在打开一扇窗之际,也划定了新的红线。“这份指导文件实现了中欧电动汽车案的‘软着陆’。”中国汽车企业国际化发展创新联盟副秘书长徐耀宗指出,这一结果为车企避免对欧出口的高关税提供了缓冲空间和替代路径,有利于车企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也为车企拓展欧洲市场提供了更稳定的政策预期;但与此同时,也通过抬高价格设置了新的门槛,PHEV等其他车型对欧盟出口面临受限可能。更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投资承诺等本地化发展要求若缺乏合理引导,可能引发企业无序投资,反而不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
细究此番价格承诺机制的形成与落地过程,徐耀宗认为,应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深层影响。
首先是税负转化为收益的可能。若申请成功,企业无需缴纳高额反补贴税,这部分原本要交给欧盟的税金,将部分转化为企业自身的收入和利润,经济效益得以提升。但另一面,短期内对欧BEV出口或受影响。如成功申请价格承诺,企业可以维持对欧出口,避免了因关税导致价格过高而被市场边缘化的风险。
然而,价格承诺中的年度出口量、车型数量限制等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对欧出口快速增长。价格承诺对企业定价决策提出更精细化管理要求。企业需全面调整欧盟市场定价逻辑,精确计算MIP、管理费用及利润空间,确保满足价格承诺协议,且其定价策略将受到欧委会的严格监督和审查——这无疑压缩了价格竞争的操作空间。与此同时,企业也面临商业信息披露的风险。车企需提交的要约涵盖最低进口价格、终端销售价格、销售渠道、成本构成及利润率等核心信息,一旦承诺方案被要求公开披露,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在竞争中的信息优势。而在投资承诺的条款之下,中国车企的发展路径正面临分化。尽管欧方将投资承诺作为评估企业申请的“加分项”,但欧盟本地化发展仍面临高昂的运营成本、严格的合规环境及潜在的外国补贴审查等非经济风险。头部企业已根据自身战略稳步推进本地化布局,而更多企业则需艰难权衡:是通过履行投资承诺规避长期贸易壁垒,还是接受价格承诺或关税以保留灵活性,同时承受市场准入不确定性的风险?面对这一复杂棋局,徐耀宗认为,政府、行业、企业三方需协同破局。政府层面需加强与欧方对话,提供明确制度保障与协作。
一是利用好WTO争端解决机制,督促欧方严格执行。二是联合行业机构,密切跟踪价格承诺执行效果,建立动态评估与预警机制。三是持续进行企业海外投资分级分类管理,避免出现企业为获谈判筹码而蜂拥至欧盟无序投资建厂等情况。行业层面,机构应积极发挥内部协调与监督枢纽作用。一方面,组织专家解读欧盟指导文件,明确车型、配置、定价、申请流程与关键节点;另一方面,行业机构可代表行业与欧方就协议执行中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常态化沟通,降低各企业的合规风险与摩擦成本,并监督欧方落实“非歧视、客观公正”的审查承诺。此外,行业机构可积极搭建中欧产业交流平台,推动在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供应链、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建立预警机制,跟踪协议执行情况,并组织资源协助应对潜在调查或复审。
在企业层面,则需多管齐下、审慎布局。徐耀宗建议,一是要积极评估自身在欧经营战略,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发展方式,提交符合要求的价格承诺要约;二是要慎重进行投资承诺的填报,持续跟踪欧盟后续相关通知及规则发布,同时关注国家对外投资相关政策,规避合规风险;三是要持续提升非价格竞争力和海外本地化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增强产品力,采用多元化策略破局;四是要选择政治稳定、产业基础较好的欧盟国家进行产能合作、合资合作或技术合作,结合企业自身优势,探索适宜的欧盟本地化发展模式。
(来源:国际商报)